近日,無錫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官方微博“無錫交警”發(fā)出這樣一條消息,“上午接到一網(wǎng)友微博舉報,說有一輛蘇HN4×××的大客車上午8點從漣水出發(fā)到無錫,該車已超載。車子一路開來,我們一直保持著微博聯(lián)系,11點20分的時候該車一到無錫就被守候已久的高速二大隊民警攔截下來。很感謝這位朋友,我就不@你了,咱說好要保密的。”
原來,當天上午8點13分,這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乘客通過私信給“無錫交警”發(fā)來了一條消息,稱漣水當時開往無錫的班車超載七八人,剛剛出發(fā),希望無錫警方核查。負責交巡警微博的民警一邊向這名網(wǎng)友詢問進一步情況,一邊迅速將消息轉給了高速公路二大隊的負責民警。高速二大隊的民警在接到消息后迅速布防,在上午11點左右的時候在錫澄高速發(fā)現(xiàn)嫌疑車輛,隨后一路追隨,等到這輛大巴在11點20分安全駕駛到無錫收費站后,將大巴攔停。“這輛車核載55人,實載61人,超員6人。”隨后,民警將大客車暫扣,要求駕駛人聯(lián)系客車轉運乘客,并隨后對駕駛人罰款200元,扣6分。不少網(wǎng)友表示自己將來遇到這種情況也會“@無錫交警”。
為何超載現(xiàn)象如此受到市民關注呢?其主要原因還是由于超載帶來的危害,接下來,我們就來看一看貨車超載都有何危害。
危害性之一:誘發(fā)大量道路安全事故。大多數(shù)超載車輛仍保持出廠時的配置。由于長期處于超負荷運轉狀態(tài),汽車的制動及操縱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,如輪胎開裂、制動失靈、轉向器飄忽抖動、鋼板彈簧折斷以及半軸斷裂等,給交通安全帶來極大的事故隱患。
據(jù)統(tǒng)計,70%的公路安全事故是由于汽車超載引發(fā)的,50%的群死群傷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與超載有直接關系,超載運輸已成為公路安全的“第一殺手”。
危害性之二:嚴重損壞公路基礎設施。超載車輛的荷載遠遠超過公路和橋梁的設計承受荷載,嚴重破壞公路設施,增加公路維護費用,縮短公路使用壽命。根據(jù)相關專業(yè)機構分析,汽車對路面的損害與其超限重量的增加呈幾何倍數(shù)增長關系。超載10%的貨車對道路的損害會增加40%;一輛超載2倍的車輛行駛一次,對公路的損害相當于不超載車輛行駛16次;一輛36噸的超載車輛對道路的毀壞程度相當于9600輛1.8噸重的小汽車對道路的破壞。
危害性之三:導致道路運輸市場的惡性競爭。車主以竟相壓價承攬貨源,通過超載來獲取利潤,形成“壓價-超載-運力過剩-壓價-再超載”的惡性循環(huán),正常使用年限在10年左右的貨運車輛2至3年后即報廢。
危害性之四:造成車輛“大噸小標”泛濫。為迎合車輛超載運輸?shù)囊?,一些汽車生產(chǎn)廠家競相生產(chǎn)“大噸小標”車,一些汽車改裝廠和修理廠也紛紛非法改裝車輛,影響了汽車工業(yè)的健康發(fā)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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